沃保网

首页 > 保险指南 > 监管评级与经营业务范围绑定!人身险公司迎五级分类监管,对行业影响几何?

监管评级与经营业务范围绑定!人身险公司迎五级分类监管,对行业影响几何?

2023-02-07 分享到:

  人身险公司五级分类监管体系呼之欲出。

  2月3日,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日前下发《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将人身险公司分为5个类别,根据分类结果调整人身险公司经营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以及资金运用业务等。

监管评级与经营业务范围绑定!人身险公司迎五级分类监管,对行业影响几何?

  简单来说,险企的监管评级将与可经营的业务范围直接绑定,综合风险水平等级数值越小的险企,可经营范围越广;反之,综合风险水平等级数值越大的险企,可经营范围越窄。业内人士表示,这有利于促进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监管效率,同时有利于防止人身险公司盲目扩张、激进发展。

  高风险机构展业受限

  5类公司该如何界定?

  去年5月,银保监会曾下发《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人身险公司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分为1-5级和S级。评级结果为1-5级的,数值越大表明法人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法人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

  以此为依据,《办法》将人身险公司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和Ⅴ类共5个类别,对应的最近一次监管评级分别为1级、2级、3级、4级、5级或S级。

  对于风险水平良好的Ⅰ类公司,《办法》对其业务开展、分支机构增设和资金运用等不提出额外要求,并且支持其开展专属养老产品、费率可调型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开发等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要求较高的创新业务;对于Ⅱ至Ⅴ类公司,《办法》则提出了多项限制性要求。

  在经营业务范围方面,对于万能型保险和扩展类业务,Ⅱ类公司两项业务规模保费增速不能超过上一年增速或30%,两者取低;Ⅲ类公司两项业务规模保费收入不能超过上一年;Ⅳ类公司严格压降两项业务保费规模和业务占比;Ⅴ类公司暂停两项业务。

  对于创新业务,按照“一司一策”原则,Ⅱ类公司可以开展,Ⅲ类公司审慎开展,Ⅳ类公司和Ⅴ类公司不得开展。

  在经营区域方面,Ⅱ类公司可按照全国人身保险市场准入规划在一定区域内依法合规增设各级分支机构;Ⅲ类公司可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地区及经济毗邻省级地区依法合规增设各级分支机构;Ⅳ类公司和Ⅴ类公司原则上不得增设分支机构。

  在资金运用业务方面,Ⅱ类公司、Ⅲ类公司可依法合规开展全部资金运用业务,视情况加强监管力度;对Ⅳ类公司限制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非标准化资产投资业务;对Ⅴ类公司审慎决定限制或暂停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及金融产品等全部或部分非标准化资产投资业务。

  《办法》明确,人身险公司分类结果每两年调整一次。人身险公司未按照分类监管要求开展业务的,监管机构应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等监管措施。

监管评级与经营业务范围绑定!人身险公司迎五级分类监管,对行业影响几何?

  重塑人身险发展新格局

  在此前召开的2023年工作会议上,银保监会就指出要统筹推进保险公司回归本源和风险处置。坚决整治恶性竞争乱象,研究出台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制度。

  “分类监管是保险监管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营评价指标体系、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一起,分别从风险状况、经营效果和服务水平三个不同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金融系统业内人士武忠言告诉记者,三套指标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旨在引导保险公司以人民为中心,回归保障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行业转型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他表示,实施分类监管,有利于避免平均分配使用监管资源,突出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相结合,提高监管质效;有利于避免监管措施“一刀切”,一把尺子量到底,凸显了奖优限劣,关爱“好孩子”惩戒“差等生”,体现了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有利于纠偏矫正早期风险隐患,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将分类监管理念彻底与人身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资金运用绑定起来,有多大能力的险企,就做多大的业务。一方面有利于促进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过去混同监管而导致成本增加等问题,提升监管效率;另一方面,这将激励和推动人身险公司从公司管理、资金运用、偿付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加强管理,降低人身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综合评级等级数值,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某证券指出,整体来看,此次《办法》体现了监管政策的连贯性,与2022年5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的《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脉相承,通过多个维度建立评估要点,对法人机构进行风险检测和指标评估,实现风险的全流程监测。五级分类有助于监管集中监管资源,通过分类监管的方式对较高风险机构进行集中监管,增强监管效能。长期来看,《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引导险企从自身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等六大维度出发,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经营和风控能力,促进人身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在线咨询如有问题,请给我留言,我尽快答复您!

如需及时答复,请联系我:

陈欢芳

浙江 宁波  华夏人寿

网站客服热线: 0592-3662001 (周一至周六 8:40-18:00)

加我微信,了解更多!

钱传林 2017-07-14

咨询东方红•财富升年金保险(分红型)

您好!太平洋的东方红很好,建议您购买之前先了解一下华夏的福临门2014与如意来年金保险,货比三家是王道!  2017-07-15
徐慧莲 2017-07-15

有两个月的意外保险吗

您好!有的,一天的,三五天的都有,但一般要团体的,比如参加比赛的人,其他户外运动等等都可以投保短期的。  2017-07-15
刘克楠 2017-07-14

咨询医保扣费的问题

您好!如果您的医保15年没交到的话,肯定要扣款的,社保养老金也好,医疗金也好,前提是必须交足15年,否则不能享受您该享受的项目。  2017-07-15
陈茂荫 2017-07-15

人保车险买后能退吗?

您好!不管哪家公司的车险买后都能退保的,但退了以后保险公司就不会都那辆车承担责任了,  2017-07-15
2017-07-04

咨询社保代缴事宜

您好!联系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2017-07-04
1491020523@qq.com 2017-07-04

咨询国元大病保险

您好!根据您讲的应该要按2016年的理赔的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2017-07-04
范范 2017-06-30

咨询泰康甜蜜人生A款特定重疾险及类似险种

您好!建议了解华夏的华夏慧。福临门加医保通组合,货比三家绝对不会错,欢迎咨询。  2017-07-01
蔡修红 2017-06-30

咨询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12)

您好!重疾险不一定要身故赔付的。一般专家医生确诊是重疾后,有些病种拿着医生的诊断书可以先理赔再治疗,但有些病重还是要先治疗再理赔的,具体看病种情况的。有些重疾险赔付后就豁免后续未到期保险费,保单继续有效:当被保险人身故后还可领一部分身故金,合同终止,这是如果理赔发生在20年缴费期内的赔法,如果理赔是发生在20年缴费期后,一般理赔款是远远大于他交付本金的,甚至几倍,商业保险就是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原理,赶紧了解,越早越好,欢迎咨询我们公司的华夏福加医保通,很快要没有了,欢迎咨询。  2017-07-01
白勇 2017-06-30

咨询社保补缴事宜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2017-07-01
龙自凤 2017-06-30

咨询恒大岁岁盈D款

您好!欢迎咨询华夏的福临门搭配金管家C款或B款,性价比市场中最高。欢迎咨询。  2017-07-01

Copyright © 2008-2023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3619号 华夏人寿 网站管理

293584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

马上
提交

扫一扫微信留言

293584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